索 引 号 | 014416330/2018-04310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02-02 |
文 号 | 泰政发〔2018〕11号 | 时 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志德同志任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副所长;
高正平同志任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免去张培通同志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柳玉钱同志泰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