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4/2018-07937 | 分 类 | 项目审批公示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08 16:44:13 |
文 号 | 时 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523-86897585
通讯地址: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225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全文链接 |
1 | 关于对《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永定路高压燃气管线改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泰行审批〔2018〕20045号 | 201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