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18-05892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5-29 |
文 号 | 泰政发〔2018〕8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王建华同志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顾建忠同志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曹爱民同志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锦华同志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胡宁生同志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林森同志泰州技师学院副调研员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