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7/2018-08001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质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11 |
文 号 | 泰质监法函[2018]68号 | 时 效 |
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有关电梯使用单位:
为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决定于举办法治大讲堂质监分堂暨电梯安全法律知识宣讲专题讲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星期四)14:30。
二、宣讲对象
市区有关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1名,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负责人1名。
邀请市法宣办、特安委成员单位、行风监督员、市民代表等参加。
三、宣讲内容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特〔2018〕75号)
2. 《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3.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知识
四、宣讲地点
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六楼多能厅。
五、工作要求
1. 请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医院、宾馆、商场、超市等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准时出席,其中海陵区不少于25人,医药高新区和高港区不少于15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由市局另行通知。
2. 加强对“法治大讲堂”活动的宣传报道,对活动进行拍照,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请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于(星期二)前将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汇总报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联系人:王中华,联系电话:0523-86883085,传真:0523-86882111,邮箱:TZZJJT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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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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