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9/2019-07328 | 分 类 |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05 |
文 号 | 泰财社(2016)39号 | 时 效 |
财政局、民政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临时救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6〕39号、苏民财〔2016〕1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16年临时救助省补资金 万元,列2016年“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各地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将省下达的补助资金与本级财政安排的临时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附件:2016年市区临时救助省补资金分配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民政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