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市卫健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蓝盾卫健七号行动(母婴保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分工
全市范围内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活动的机构与个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市发证单位及原高新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并视情况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蓝盾卫健七号行动重点内容
1.资质情况。重点检查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和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个人,有无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项目执业;从事相关技术的人员有无取得执业资格证,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执业;医疗机构和人员有无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相关技术服务。
2.规范执业情况。检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执业活动,重点检查产前诊断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结合《泰州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泰卫健发〔2021〕62号)文件要求。检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实施或参与实施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等违法行为;病历文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有无违法违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1年10月中旬)。制订全市蓝盾卫健七号行动工作方案,部署专项行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部署整治具体工作,并结合62号文件精神,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
(二)检查阶段(2021年10月下旬-11月中旬)。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提升(2021年11月下旬)。各地于11月25日前,将本次蓝盾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见附件)以及检查和处罚情况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妇幼健康行政执法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不认真自查和整改、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批评;对发现的违法行政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改。
(三)注重监管成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解决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有效规范妇幼健康医疗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陈娟,联系电话:86393202。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钱玉华,联系电话:86393196,电子邮箱:qianyuhuaji@126.com。
附件:蓝盾卫健七号行动(母婴保健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docx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