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2位同志符合初定条件,具备下列专业技术资格。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取得资格名称 |
1 | 葛若木 | 泰州市人民医院 | 研究实习员 |
2 | 蔡鹏希 | 泰州市中心血站 | 助理工程师 |
上述人员取得资格时间自2021年10月27日算起。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索 引 号 | 01441658/2021-19818 | 分 类 | 部门人事 卫计、妇女儿童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10-27 |
文 号 | 泰卫健办〔2021〕45号 | 有 效 性 |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葛若木等2位同志职称初定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2位同志符合初定条件,具备下列专业技术资格。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取得资格名称 |
1 | 葛若木 | 泰州市人民医院 | 研究实习员 |
2 | 蔡鹏希 | 泰州市中心血站 | 助理工程师 |
上述人员取得资格时间自2021年10月27日算起。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