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组织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和监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自愿申报、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网上公示,现认定:靖江市周正兴家庭农场等121家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泰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靖江市如意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6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1年度泰州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靖江市西来镇赵家村农产品产销服务联盟等12家家庭农场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2021年度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同时,根据各市(区)监测结果,决定取消靖江市村溪家庭农场等53家家庭农场的市级示范称号。
希望各地加大对示范主体的宣传学习借鉴力度,重点突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好的典型、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指导跟踪服务,强化政策支持力度,注重现代经营模式,突出规范示范建设,促进全市各示范主体高质量规范化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2.2021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3.2021年度市级家庭农场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单
4.取消市级示范称号家庭农场名单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