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苏农牧〔2021〕29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泰州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泰州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泰农牧[2021]33号.doc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