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014416330/2019-07488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9-02 |
| 文号 | 泰政发〔2019〕109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关于孙桂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9-12 11:08
- 浏览次数: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桂银同志任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职务;
封留才同志任江苏省泰州中学校长,免去其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殷荣安同志任泰州技师学院院长;
张爱华同志任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平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董健同志任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江苏省泰州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处级);
周如勇同志任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薛荣美同志任泰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周进华同志任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丁永巍同志任泰州市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洁同志任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高卫军同志任泰州技师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大明同志任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海明同志任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马扬光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鹏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局局长;
朱叶青同志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局局长,免去其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董维华同志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涛同志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王有广同志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