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00000059/2025-0000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27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5-01-2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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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是一座人文荟萃、历史遗存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民房是最核心也是最能体现历史特色与价值的物质空间载体。近期,我市制定了关于推进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传统民房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方案,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
近年来,从江苏省人大《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再到《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政策体系。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填补我市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内传统民房活化利用的政策空白,重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推动传统民房活化利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章,第一章提出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优化存量、提升品质、彰显特色,擦亮泰州城市名片。第二章制定主要目标。重点化解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留建筑物登记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行降低不动产交易成本政策,激发潜在交易需求。第三章指定实施范围和有效期。明确本方案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定义,是指经省政府认定公布和《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划确定的4个历史文化街区和5个历史地段,且该传统民房包括私有房屋、直管公房等;也明确了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底,试行2年。第四章布置四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划分部门职责,通力配合,全面掌握问题底数;二是按照“一户一档”调查成果,区分四种情形分类处置;三是明晰房屋产权,做好不动产登记;四是创新不动产转移产权优惠政策,降低交易成本。第五章强调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技术支撑三条具体举措。
三、文件的出台意义
传统民居的活化利用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传承利用可以让老城区昔日陈旧的房屋涅槃重生,让泰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散发出古今融合的魅力。本次研究的方案,提出了妥善解决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内的传统民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探索优化更新项目产权办理手续,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时给予买卖双方充分自主权,这些政策措施为有效激发传统民居活化利用的市场活力,让老街巷、老建筑展现全新的面貌奠定了基础。